自治区文史研究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宁夏文史馆    时间:2018-03-30
  2017年,自治区文史研究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文史馆工作实际,在推进行政决策、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全年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要求,全年未发生重大损失以及未发生损害国家、公共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现将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馆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思想上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是整合领导机构,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到“七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馆长负总责,分管副馆长具体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职责明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二是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馆党组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文史研究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和《自治区文史研究馆2017年普法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并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事关馆员、研究员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年度效能考核目标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针对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重要文件精神;将《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公务员法和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从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政治、从严治党的高度,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法律和依法行政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不断健全机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规范运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按照《文史馆党组议事规则》的规定,构建了馆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处室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系统的决策体系。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先进行广泛的调研论证,听取有关处室和馆员、研究员及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再经馆务会议研究报馆党组会议决定,避免盲目决策和领导“一言堂”的现象。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自治区纪委驻党委统战部纪检组同志列席;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与,增强工作透明度,调动了干部群众建设法治机关的积极性。
  四、健全完善制度,在实践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提高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现实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一是针对馆员、研究员遴选聘任和服务工作,严格遵循《自治区文史馆员选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新修订了《馆员服务管理办法》和《研究员聘任管理办法》,进一步建设好馆员、研究员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结合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听取了自治区纪委和党委统战部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增补和完善,制定出台了包括相关政策法规、党务、政务、事务、财务五大类46项规章制度的《宁夏文史研究馆规章制度汇编》,初步建成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三是通过认真抓制度学习和执行落实,坚持用规章制度严格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政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规行事的理念,建成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工作局面。
  五、加强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完善信息审批、发布等工作程序。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文史馆官方网站、《馆讯》、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二是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向社会公众发布重大活动信息,较好的增强了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三是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对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建议、意见予以研究采纳,同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群众,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1月31日接到1名群众以信函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法规政策文件选编》进行了审查登记,并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四是重要馆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