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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史研究馆关于印发《自治区文史研究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馆发〔2021〕11号
机关党总支,各处室:
《自治区文史研究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馆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文史研究馆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文史研究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自治区文史研究馆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精神,着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文史研究馆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升公开质量,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发布
(一)财政信息公开。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本馆预算、决算、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报表公开。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的财政预决算等各项信息公开专项检查评价。
(二)防疫信息公开。围绕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转发工作。切实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推动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加快养成。
(三)馆务信息公开。围绕项目建设、书画展览、文史资料征集、馆员研究创作等重点馆务活动,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发布机关党建、人事变动等信息。尝试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推送馆员风采、馆藏作品等信息。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工作
(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结合本馆重要文件出台,尝试开展配套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除图示图解外,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微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
(五)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提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建设质量,采取专人负责、专业维护等方式,不断提升技术维护和管理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对“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进行清理整合,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现象。
三、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七)狠抓学习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主动开展短期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八)建立和完善机制。结合本馆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完善信息审批、保密审查、发布等工作程序。明确责任、细化步骤、优化公开流程等,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